根据《四川大学科技成果转化行动计划(试行)》(川大委〔2016〕66号)规定,我院拟对以下技术秘密转化相关事项公示:
一、项目信息
项目转化人: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
项目名称: 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精子形态分析系统
发明人:李福平等
二、拟定转化供应商信息
名称:成都朴华科技有限公司
转化金额:前期支付实施许可费50万元人民币,分三年支付,第一年20万,第二年20万,第三年10万元;后续销售提成如下:
当累计销售额<500万元时,按照当年销售额的3%提成;当500万元<=累计销售额<1000万元时,按照当年销售额的5%提成;当1000万元<=累计销售额<2000万元时,按照当年销售额的8%提成;当累计销售额>=2000万元时,按照当年销售额的10%提成;
详细约定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交易方式:技术转让(技术秘密实施许可)
三、发布时间
2022年09月20日
四、公示期限
公示发布之日起15日
五、联系方式
潜在转化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结束1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具体异议内容、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医院科技部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88570323,医院地址:成都市成龙大道一段1416号,邮编:61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