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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九届宋庆龄儿科医学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科室:

   “宋庆龄儿科医学奖”是由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与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妇幼健康服务司共同发起设立的一个永久性奖项,表彰在儿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等领域的创新与贡献。为做好第九届宋庆龄儿科医学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要求
  推荐项目须为整体完成实施1年以上的近5年的科研项目(即2008年10月1日至2013年10月1日期间完成),且未获过中华医学会和中华预防医学会所设奖项以及其他同级别的获奖项目,申报成果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含公开发表的论文)均应在1年以上。

   二、申报、推荐方式

  下载附件填写。

   三、申报、推荐材料要求
   1.“宋庆龄儿科医学奖申报推荐书”(见附件1),请详细阅读填写说明,按照要求填写推荐书并提供附件材料。推荐书和相关附件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装订成一册;要求一式6份(至少有1份必须为原件,原件系指公章为原印模,签名为原笔迹,并在首页右上角标明“原件”),在提交纸质材料的同时,请同时提交电子版1份。
    2.完成单位对推荐项目的评审如有回避要求的,请提交“第九届宋庆龄儿科医学奖申报推荐项目回避申请表”一式1份(见附件2)。
    3.“第九届宋庆龄儿科医学申报奖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1份(见附件3),表中的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应与申报推荐书填写一致,由汇总单位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报截止日期
   请于2015年2月16日前将所有书面申报推荐材料及书面汇总表交至医院科技部。逾期不予受理。

    医院联系人:陈颖姣   85503063


附件: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