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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度医德考评的通知

各有关科室:
根据《华西第二医院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实施方案》(院党字【2010】7号)的要求,现将2011年度医德考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
取得执业资格并在我院注册的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及从事医技工作的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统称医务人员),进修生除外。
二、考评周期:2010年12月1日——2011年11月30日
三、组织管理
医院设立医德考评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医德考评工作,办公室设在医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妇产科、儿科教研室及医技科室分别成立医德考评小组负责本科室的医德考评工作。
四、考评步骤:考评分三个步骤
1、自我评价:医务人员根据医德考评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实际表现,实事求是地填写自评表;
2、科室评价:妇产科、儿科教研室及医技科室医德考评小组组织考核并填写考评意见;
3、医院评价:医院医德考评领导小组将结合自我评价、科室评价、医德查房情况及院长信箱来信来访等进行综合评定。
五、考评内容
医德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七个方面: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六、考评结果
(一)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
(二)医德考评要严格坚持标准,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最多不超过本科室考评总人数的15%。考评周期内获得院级以上综合性先进个人奖励的,医德考评结果应当认定为优秀。
(三)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德考评结果应当认定为不合格:
  1、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
  3、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收、乱收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4、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5、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6、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7、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8、其他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
  9、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
(四)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不合格。
各教研室、医技科室应将填写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表》及《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结果汇总表》于2011年12月10日前交到医院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85501257)。
医院医德考评领导小组
                                                   201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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