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二院委〔2014〕14号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川大学处级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对我院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核对象
医院党群、行政、临床及医技科室新提拔的试用期满科级干部。
二、考核工作组织实施
医院成立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由全体院领导及院长助理组成;工作小组由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医院纪检监察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部、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由党委牵头负责实施。
三、考核内容和方式
(一)考核内容
考核对象对照岗位职责,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认真总结,包括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情况;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在涉及全局性工作中担负的任务、发挥的作用及取得的绩效;廉洁自律情况;存在的主要不足及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考核对象应如实填写并提交《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见附件)。
(二)考核方式
1、个人述职
2、民主测评
3、听取意见
4、党政联席会讨论
四、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范围
1、 党群行政职能部门干部试用期满考核采取在全院干部范围内进行个人述职,并现场接受参会人员的民主测评。
2、教研室干部试用期满考核,采取在教研室所属科室全体干部及副高级以上人员范围内进行个人述职,并现场接受参会人员的民主测评。
3、临床、医技科室干部试用期满考核,采取在本科室全体员工范围内进行个人述职,并现场接受参会人员的民主测评。
4、考核过程中,由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听取考核对象的分管院领导、所在科室的联系院领导、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及所在科室群众代表的意见。
五、考核结果的统计和使用
考核工作小组在统计民主测评结果的基础上,认真了解、核实群众对考核对象反映的有关情况,由考核工作小组向医院党政联席会汇报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结果,医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试用期满科级干部是否继续担任职务。
六、考核工作有关要求
新提拔的试用期满科级干部,要认真对待考核工作,实事求是地撰写述职报告,严禁拉票等干扰考核工作的行为;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应认真履行考核工作职责,严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参加试用期满考核测评的人员,对考核对象试用期间的履职情况,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
七、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医院党委负责解释。
附件: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doc
中共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委员会
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