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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家医疗机构医学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2021年6月8日)

发布时间:2021-10-28

2021年 6月 8日,部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所属医疗机构公开通报了一批医学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现予转载:

一、上海市松江区中心医院李岩松为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TUG1    alleviates hypoxia injury by targeting miR- 124 in H9c2 cells” ,经查,该论文  主要系由李岩松完成并投稿, 投稿前未按规范程序获得所有作者知情同意,涉及不当署名问题。上海市松江区中心医院对李岩松作出以下处理:责令撤稿;医院网站公开通报查处结果;科研诚信诫勉谈话,记入个人科研诚信档案;取消申报各级各类课题资格 1 年;取消职务职称晋升晋级和评优  评先资格 1 年;撤销其依托论文获取的相关项目、奖励、荣誉并追回奖金。

(通报链接: https://www.sjzxyy.com/article/1755)

二、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钟云华为通讯作者、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范敏娟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MiR-30  suppresses  lung  cancer  cell 95D   epithelial   mesenchymal   transition   and   invasion   through   targeted regulating Snail”,  经查,系涉嫌图片造假。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对相关责任人钟云华作出如下处理:取消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2 年;停止岗位晋级 2 年;取消申报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招生硕士研究生 等资格 3 年;给予诫勉谈话,院内通报批评;记入科研诚信信息系统,医 院督促其整改和加强学术团队管理。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1、给予范敏娟(一作):诫勉谈话,院内通报批评;追回已发放论文奖励及文章版面费报销金额; 责令当事人对涉事论文撤稿;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主任医师资格, 自取消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取消五年内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资格和合作项目签订资格;取消其五年内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

2、给予沈雯(三作)、袁开芬(四作)、赵国厚(五作)、张洋(六作)、王蜀昆(七作)诫勉谈话,院内通报批评;取消两年内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资格和合作项目签订资格。

(通报链接:https://www.ypfph.com/public/notice/detail/53155024799e29390179ca9f e4960418.html)

三、辽宁省肿瘤医院中西医结合病区李康为通讯作者、武晓彬为第一 作 者发 表的 论文 “MiR- 142 inhibits lung cancer cell proliferation and promotes apoptosis by targeting XIAP”,经查,存在数据造假及不规范署名 学术不端行为。辽宁省肿瘤医院对通讯作者李康作出如下处理:向杂志社提出撤稿申请;取消申报科研项目资格 2年;停报各类人才、评优、奖励项目 2年;返还单位支付的该篇论文版面费及奖励费用;返还标注科研项 目的奖励费用;进行科研诫信诫勉谈话,写出科研诚信承诺书;全院通报批评。对第一作者武晓彬作出如下处理:向杂志社提出撤稿申请;取消申报科研项目资格 3 年;停报各类人才、评优、奖励项目 5 年;延缓晋升 1 年; 返还单位支付的该篇论文版面费及奖励费用; 进行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写出科研诚信承诺书;全院通报批评。

(通报链接:http://www.lnszl.com/news_detail/newsId=2720.html)

四、广东省东莞市滨海湾中心医院江东新为通讯作者、陈怿为第一作 者发表的论文“Long  non-coding  RNA NEAT1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sepsis-induced acute kidney injury by targeting miR-204 and modulating the NF-κB pathway”,经查,第一作者陈怿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一是涉事论文 图片 2中的 LPS+sh-NEAT1 点阵图存在抄袭及数据篡改;二是伪造通讯作 者邮箱。东莞市滨海湾中心医院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如下处理:

1、陈怿(第一作者)承担主要责任,给予:科研诚信诫勉谈话;联 系杂志社撤稿处理;医院内部通报批评;撤回论文奖金;提请撤销东莞市杰出青年人才称号;五年内取消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和科技人才称号资格。

2、江东新(通讯作者)、陈斌(第三作者)、林幼萍(第四作者)、陈玉兰(第五作者)、谢果晋(第六作者)负次要责任,给予: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医院内部通报批评;一年内取消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和科技人才称号等资格。

(通报链接: http://www.dgswy.com/article/37/4063.html)

五、浙江省义乌市中心医院陈红卫医师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于 2017  年发表的论 文 “Suppression  of  miR-301a  alleviates  LPS-induced  inflammatory injury in ATDC5 chondrogenic cells by targeting Sirt1” ,经查,系由陈红卫委托第三方代写,义乌市中心医院对相关责任人员陈红卫作出处理,取消其承担财政资金支持项目资格5年,取消其申报科研奖励、人才项目资格 5 年,暂停其研究生招生资格 5 年,对其给予警告处分。

(通报链接: http://www.ywzxyy.com/kyjx/kygl/t1436.html)

六、福建省漳州市医院郑瑞玑为通讯作者、黄轶群为第一作者发表的 论文“miR- 101 regulates the cell proliferation and apoptosis in diffuse large B-cell  lymphoma  by  targeting  MEK1  via  regulation  of the  ERK/MAPK signaling pathway”,经查,该论文出现数据偏差及图表失实,属数据造假。福建省漳州市医院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以下:

1、给予第一作者黄轶群以下处理:撤销涉事论文相关运用及追回其 利用涉事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和版面费;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予以提 醒谈话,做书面检查, 加强科研诚信培训;暂停 5年申报财政资金支持项

目的资格;暂停职称晋升资格 1次。

2、给予通讯作者郑瑞玑以下处理:撤销涉事论文相关运用及追回其 利用涉事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和版面费;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予以提醒谈话,做书面检查,加强科研诚信培训;暂停 3年申报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的资格;暂停职称晋升资格 1次。

3、对第二作者邹勇、第三作者林璐慧予以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4、对第四作者马旭东予以科研诚信诫勉谈话。

(通报链接:https://www.zzfh.com/cms/siteresource/article.shtml?id=3305285080306 80000&siteId=20293065266490000)

七、湖北省黄石市中心医院樊慧为通讯作者、王进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MiR- 155 regulates the proliferation and apoptosis of pancreatic cancer  cells through targeting SOCS3” ,经查,系存在论文数据、图片造假情况。黄石市中心医院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岀处理如下:

1、给予樊慧(通讯作者)以下处理: 科研诚信诫勉谈话; 通报批评; 立即收回论文奖金; 3 年(2020 年-2022 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计划 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等资格; 取消当年(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资格;取消该论文任何成果运用;撤稿。

2、给予王进(第一作者)以下处理: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3年(2020年-2022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等资格;取消当年(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资格;取消该论文任何成果运用;撤稿。

(通报链接:http://www.hshospital.cn/web/showresearch.asp?ArtID=6668)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

日期: 2021-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