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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专利

成都市专利资助资金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专利资助办理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一)《成都市专利资助申请表》。
(二)专利资助申请相关材料:
           1.中国及港澳台地区授权专利的资助:专利证书、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
           2.PCT国际阶段及涉外专利申请的资助:提供PCT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书、PCT申请请求书、国际检索报告以及缴纳规定费用的缴费凭证;涉外专利申请受理回执及相关缴费凭证。
3.涉外授权专利的资助:提供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专利申请请求书、专利证书、专利授权公告文件及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译本。
(三)相关权利人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职务发明资助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社团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并提供权利人授权证书及经办人身份证;申请非职务发明资助的本市居民,提供身份证及户口簿,在蓉创业投资的非本市居民提供身份证和居住证。
(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工商注册变更、专利注录事项变更等相关材料。
(五)医院开具的非经营性统一票据(抬头写“成都市科技局”,内容写“专利资助金”)。
职务发明资助资金由窗口受理人员交市知识产权局(科技局)财务部门转帐拨付(申请人应提供合法的财务收据,注明收款单位、开户行、帐号等,交受理窗口)。
         以上申请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出示相应原件。提供的申请材料一式一份,应按顺序装订,统一使用A4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