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2年“服务之星”的通知

各科室(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华西第二医院2011年“服务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院党字[2011]32号文)的要求,现将2012年“服务之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院工作一年以上的临床一线和窗口服务部门直接为病人服务的工作人员,以及党群、行政、后勤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

二、评选标准

1.思想品德:热爱本职岗位,恪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为师生职工服务。

2.遵纪守则: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廉洁行医,依法行医,公平公正,不徇私情。

3.业务技能:熟练掌握本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有较好的业务素质,业务技能熟练规范,工作质量好、效率高。

4.服务态度:具有较强的主动服务意识,沟通技能良好,使用文明用语,微笑服务,接待服务对象耐心、细心、热情周到,具有良好的示范效应。

5.服务形象:在工作中仪容仪表整洁、举止文明,用语规范,着装规范、亮牌上岗、精神饱满,较好地完成岗位工作任务,表现突出,业绩出色,受到同事好评、服务对象称赞,无差错、纠纷、投诉发生。

6.团结协作: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同事之间互相关心。帮助,主人翁意识强。

三、评选程序

1.根据评选标准,各科室组织职工进行推选。

2.临床、医技科室由支部书记、科室主任、副主任、护士长、副护士长、职工代表组成科室推荐小组确定科室推荐人选,行政、后勤、党群职能部门由支部书记、科室主任、职工代表组织推荐小组确定推荐人选,填写2012服务之星推荐表.doc(请点击下载)附照片一张(半身生活照或工作照),报院党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454323003@qq.com)。

3.院党委办公室将科室“服务之星”推荐人选汇总,报医院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公示。

四、评选名额及时间安排

1.名额分配:以科室为单位,按2%的比例进行推选,科室人员不足50人的,按1人进行推荐。

2.时间安排:

12月12日—18日:各科室组织职工推选。

12月18日—21日:科室确定推荐人选并填写《“服务之星”推荐表》,上报医院党委办公室。

12月21日—24日:医院党委办公室汇总名单,报医院讨论通过。

12月25日—12月28日: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择时表彰。

               

                    中共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