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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职工办理成都户口办理流程

来源:超级管理员    时间:2012-05-18 00:4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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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根据公安局的户籍管理政策和成都市人才市场的要求,人事代理职工办理入成都户籍办理须知如下:
(一)须提交的入户材料:
  1. 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和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收复印件);
  2. 无户口迁移证的还须提交本人户籍原件或加盖派出所公章的复印件;
  3. 非应届毕业生无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的人员按下述程序办理:
提交材料:成都市调(流)动人员登记表、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原件、本人户籍原件或加盖派出所公章的复印件、身份证和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收复印件)。
上述材料提交至成都市人才市场川大分场办理户口准迁证→凭准迁证到现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办理户口迁移证→川大分场办理入户人事手续→到成都市公安局入户。
(二)到公安局办理入户登记须知:
  1. 入户毕业生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一寸相片及相关入户资料到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正府街38号)办理入户登记,打印《常住人口登记表》,需更换二代身份证者可同时办理。
  2. 毕业生办理完入户登记手续后,将公安局已盖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交回人力资源部。原件由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统一保存,毕业生本人保留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盖章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