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下列药品公开比选供应商(附件一),公告及资料递交截止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比选范围
见遴选替代药品招标名单
二、配送企业资格要求:
1、独立法人;
2、我院现有药品供应商;
3、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品种;
4、内部机构健全,管理完善,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药品质量问题和违规违纪记录。
三、参加比选时递交材料要求:
1、密封资料: 报价单(原件加盖公司鲜章。一个品种一张报价单,单独密封且密封处加盖骑缝章)。
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单位、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名称、供货价(低价药需提交低价药报价核算单);
在保证药品质量、货源稳定的前提下,报价不得高于挂网限价且能保证中标后至少1年正常供应,期间不得涨价。
2、非密封资料(所有复印件加盖配送商鲜章):
(1)配送申请(原件加盖配送商鲜章)
(2)有效的“产品委托书”:原件加盖生产企业法人章、公章。
若同一品规有2个或2个以上药品供应商具备产品委托书者,该品种报价作废,暂不予以讨论,基药及急救药品除外。
(3)生产企业资质(复印件)
①《药品生产许可证》
②《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证书
③ 营业执照
(4)药品资质(复印件)
① 药品注册批件及相关补充申请批件
② 质量标准
③ 检验报告
④ 说明书
⑤ 药品包装样品
⑥ 物价文件或省卫计委集采中心配送确认界面截图
(5)质量保证书(原件加盖厂家、配送商鲜章)
(6)廉洁购销承诺书(原件加盖厂家、配送商鲜章)
四、联系方式: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85503220,联系人:韩老师、林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