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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基金监管——我们在行动

国务院于2021年2月19日颁布了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第一部行政法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1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条例》共50条,具体内容包括总则、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五大方面,其中对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医疗救助基金等医疗保障基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均进行了明确和规范,比如明确了百姓“看病钱”不能触碰的“红线”;明确了参保人员、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机构等相关主体的法律权责边界。《条例》的出台织密扎牢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的笼子,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从此有法可依,对我国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院在收到成都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条例》的系列宣传资料后快速响应、新老双院区同步展开宣传工作,在医保审核窗口、门诊咨询台、出入院办理中心、护士站发放便民宣传手册,为患者讲解《条例》相关内容;在医院宣传栏、门诊大厅、入院大厅等地张贴海报,让大家了解并重视医保基金使用安全。

《条例》涉及内容与医院工作及患者就医息息相关,我们将加强宣传,在全院营造“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坚决打击欺诈骗保”的常态。

图1. 在医保审核窗口发放医保基金安全宣传册

图2. 门诊咨询台放置宣传册

3. 在出入院办理中心张贴有宣传海报

4. 在门诊综合业务办理处张贴有宣传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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