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妇幼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中心 室间质评详细

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第四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省妇幼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中心:

为加强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管理,强化检验质量控制,不断提升县级服务机构临床检验质量和水平,我委拟开展全省第四次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以下简称室间质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室间质评项目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国人口发〔2010〕31号)共规定13项临床检验项目。本次选取血液常规检验、血清葡萄糖测定、肝功能检测、肾功能检测、乙型肝炎血清学5项检测、梅毒螺旋体筛查等项目开展室间质评,共4大类13小项(具体项目见附件1)。每个大类提供5份质控品进行评价。

二、参评机构

全省183个县(市、区)承担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定点服务机构参加本次室间质评活动。

三、室间质评活动安排

1.本次室间质评活动委托四川省妇幼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中心(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承担。室间质评结果将在全省范围内通报。

2.省妇幼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中心将于8月下旬,将质控品通过快递方式直接发往183个县级定点服务机构。《室间质量评价活动说明》(见附件2)、《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回执》(见附件3)将随质控品一同寄至服务机构。

四、报送参评县级服务机构相关信息

请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妇幼科(处)于8月12日前,将本地区参加室间质评的县级定点服务机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及手机)等信息(详见附件4)汇总后,统一反馈至省妇幼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中心。

五、参评县级服务机构工作要求

请各地及时通知本地区参加室间质评的县级服务机构,认真做好相应准备,按要求及时完成本次室间质评各项工作。

(一)认真核对质控品。参加室间质评的县级服务机构收到质控品后,应立即检查质控品样本的编号、数量是否与活动安排相符,检查质控品样本是否渗漏、破损。如发现问题请立即与省妇幼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中心联系。

(二)严格保管质控品。用于血液常规检验、血清葡萄糖测定、肝功能检测、肾功能检测的质控品需在2-8℃冰箱中保存,切忌冷冻。用于乙型肝炎血清学5项检测和梅毒螺旋体筛查的质控品,收到后原则上应立即检测;若暂不检测,请将质控品保存在2-8℃冰箱中,避免反复冻融和重新分装。

(三)按时回报测定结果。要严格按照《室间质量评价活动说明》要求,在1周内认真完成质控品测定,于9月20日前将《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回执》、测定结果纸质报告(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分别邮寄和发送至省妇幼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中心(地址及邮箱见后)。逾期未反馈结果的参评机构,本次评价活动成绩视为不合格。如因电子表格与纸质回报表结果不一致造成的统计错误,自行负责。

(四)特殊情况处理。原则上不允许参评服务机构将质控品送至其它单位进行检测。参评服务机构如有检验项目是在其他医疗机构完成的,请将质控品送至相应医疗机构完成本次室间质评;在其他参评机构完成的,请作出情况说明,加盖双方单位公章,随纸质回报表一起邮寄。

参评机构可登陆公共邮箱scfyzk@163.com(密码85501543)下载《室间质量评价活动说明》和《室间质量评价结果回报表》(附件5)电子版。《室间质量评价结果回报表》电子版请用邮箱下载的表格样式。

四川省妇幼临床检验质控中心联系人

伍黎黎、杨洁、刘小娟

电话:028-85501543  

手机:13880905218   13882064606  13551310279

E-mail:westchina2uh@163.com

纸质报告邮寄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20号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临床检验科  伍黎黎

邮编:610041

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处联系人:何红英

电话:028-86138824    

附件:


1.室间质量评价项目表

2.室间质量评价活动说明

3.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回执

4.参加室间质评服务机构相关信息表

5.室间质量评价结果回报表

全套附件下载请点击这里.doc


                                                        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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