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 工作职责详细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工会接受捐赠物资管理办法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工会接受捐赠物资管理办法


根据《关于修订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华西二院〔2020〕11号)规定,用于关心、慰问职工的捐赠由工会负责。为进一步规范捐赠资助和受赠受助行为,加强工会受赠受助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1.必须以法人,即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名义接受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资金(资产)必须由医院规划财务部实行专账(或专项)核算和管理。工会不直接接受任何形式的捐赠资助。

2.捐赠资助评估小组成员部门包括:工会、规划财务部、审计办公室、纪检监察部、法务部、国有资产部。

二、捐赠资助的接受

1.捐赠资助由院长办公室统一管理,医院工会在医院党委的指导下工作,用于关心、慰问医院职工的捐赠由两办(院办、党办)转工会承办。

2.工会办公室组织评估小组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合规性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分管工会院领导、院长审核后实施。三重一大事件需提交医院院务会讨论后按相关规定执行。对不符合规定的捐赠资助提出处置建议及意见。

3.原则上需签订捐赠书面协议,协议应由工会与捐赠资助人协商一致,经法务部审核后,以医院的名义与捐赠方自愿平等签订。协议内容参照《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华西二院〔2020〕11号)。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自然灾害等应急时期,应简化管理流程,开通网络审批绿色通道。对于现实中捐赠款物数量较少,捐赠人确实不愿签订协议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确实无法签订协议的,工会做好相关记录。

4.工会接受的社会捐赠物资,由规划财务部纳入医院大账统一管理。工会接受的非货币性捐赠,若有发票或支付凭证的,根据发票或支付证明进行价值核定,若无法提供发票或支付凭证的,及时提交评估小组进行价值评估。

5.价值核定或评估后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和财务入账手续,向捐赠人出具加盖财务专用章的合法票据或证明。捐赠人确不需要发票或证明的,工会做好记录,并报备规划财务部。

三、捐赠物资管理及发放

1.建立物资入库登记,双人签字。

2.建立捐赠物资收发存台账,包括日期、名称、规格、数量、捐赠公司/个人、发放对象,发放数量,结余项。

3.工会办公室提交分配方案由工会委员会(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发放。

4.发放账实相符,领用人签字留存。

5.达到固定资产核算起点的,要按照固定资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四、监督检查

1、每年3月1日前统计上一年度接受捐赠资助的情况和受赠受助财产的使用及管理情况等内容报院长办公室,按院办统一管理进行信息公开,接受职工和社会监督。

2、做好捐赠资助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对接受捐赠项目的方案、审核、执行、完成情况进行档案整理,并于每年1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接受捐赠资助项目的档案资料提交院长办公室,由院长办公室统一归档处理。

五、附则

1、社会捐赠流程应严格按照《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华西二院〔2020〕11号)执行,按要求填写受理表和论证意见书。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本办法由工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华西第二医院工会社会捐赠物资收发存台账


华西第二医院工会社会捐赠物资收发存台账

序号

日期

名称

规格

数量

捐赠公司/个人

发放对象

发放数量

结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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