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管理部 组织架构详细

病案管理科人员架构图


病案管理科的职责

1. 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编报上级卫生行政主管规定的报表,为医院院领导及医疗、教学、科研提供相关数据,且所提供的数据需准确、完整和及时。

2.负责病历的回收、整理、装订、归档、检查、保管以及电子化工作。

3. 负责病案资料的索引、登记、编目工作。

4. 提供教学、科研、临床经验总结等使用的病案。

病案管理科工作制度

1.       病案管理科负责全院病案的管理工作。

2.       病人出院时,由医生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首页后,由病案管理科在病人出院后三个工作日内收回病历,并进行整理、装订、归档、保管,严禁对收回的病历进行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窃取。

3.       对疾病及手术操作进行ICD-10编码并建立相应的索引。

4.       病案库房保持清洁、整齐、干燥、通风,做好防火、防潮、防霉、防蛀工作。

5.       入库病案原则上不外借,特殊需求经科主任或护士长申请,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期归还。

6.       复印病历按《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要求办理。

7.       根据国家法律和医院规定,需要封存和特殊保管的病历,指定专人、专柜保管。没有医院主管领导和医务部主任的同意,不得开封、查阅和借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