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管理科人员架构图
病案管理科的职责
1. 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编报上级卫生行政主管规定的报表,为医院院领导及医疗、教学、科研提供相关数据,且所提供的数据需准确、完整和及时。
2.负责病历的回收、整理、装订、归档、检查、保管以及电子化工作。
3. 负责病案资料的索引、登记、编目工作。
4. 提供教学、科研、临床经验总结等使用的病案。
病案管理科工作制度
1. 病案管理科负责全院病案的管理工作。
2. 病人出院时,由医生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首页后,由病案管理科在病人出院后三个工作日内收回病历,并进行整理、装订、归档、保管,严禁对收回的病历进行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窃取。
3. 对疾病及手术操作进行ICD-10编码并建立相应的索引。
4. 病案库房保持清洁、整齐、干燥、通风,做好防火、防潮、防霉、防蛀工作。
5. 入库病案原则上不外借,特殊需求经科主任或护士长申请,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期归还。
6. 复印病历按《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要求办理。
7. 根据国家法律和医院规定,需要封存和特殊保管的病历,指定专人、专柜保管。没有医院主管领导和医务部主任的同意,不得开封、查阅和借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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