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3号及四川省卫生厅关于转发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通知的文件精神,自2007年5月1日起,新《办法》正式施行。07版《办法》与04版《办法》相比有较大改动,对医师开具处方的要求更细致。从5月1日起,医师开具一张合格的处方,需要改变很多以前的处方习惯。为保障新的《办法》顺利贯彻和实施,2007年4月24日起我院药剂科主任张伶俐对医院各科医师(包括所有在职医师、返聘医师、规范化培训医师、进修医师、研究生及实习生)、药师、护士及收费人员进行了培训。众多名老专家也参加了此次培训。培训期间,各位医师都积极配合,认真学习《办法》对处方的规定。培训达到了预期目的,虽然时间紧迫,实施起来有很大难度,但大部分医师都表示自5月1日起,会按照《办法》的要求来合格处方。